那时候的情书,大多是粉红色和浅紫色的信封,里面一张天蓝色的纸,上面画着一个大大的爱心桃,然后话就写在爱心里面。
会写情书的都没有几个,都是些毛头小子,语文考试的作文都写不利索呢,还能指望他们的爪子能够在情书上面写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句子,大多是从网上抄的,上面很多优美的,真挚的,肉麻的句子,这里抄一句,那里抄一句,看上去也像个原创,然后往信封里一塞,穿过十三班整个教室,放在汪曼妮的桌子上。很是潇洒的样子,其实心里紧张得要死。
这些男生心里都明白得很,比起那个叫彭湃的男生,他们这些方式实在是老套得可怜。
彭湃也瞅准了汪曼妮的忧郁模样,于是喊上班上的四十几个男生,再加上年级里的所有哥们,一人写一份情书,一行人浩浩汤汤地从三班走到十三班,排着队,一个一个地把情书放在汪曼妮的桌子上,然后彭湃出场,捧着一束玫瑰花,单膝下跪。
如此浪漫,花心的人恐怕全清河县都找不出第二个了,这个人前几天还挡着韩火火的去路说看上她了呢。
不过先抛开花心这一点,单看表白的手段,这的确是那个年纪的小孩能想出来最浪漫的事情,哦,若是在天色朦朦胧胧的时候在一片空地摆上九十九只蜡烛,并且摆成心形点燃会更加浪漫,但是很不巧地,这招彭湃在初一追马小雨的时候已经用过了,然后和马小雨出双入对,至今仍然分分合合纠缠不清。
“曼曼,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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