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诺佛直接找到警长,他解释到瘦猴子之所以会绑架他,都是一个小孩子‘本’指示的。
警长最开始并不信,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指使一个十五六岁的大孩子呢?
诺佛知道他不信,说出几个地名,直接让警长调出这几个街区的报案记录。
果然,里面都是有人报警最后又销案的状况。
案情记录里都出现了同一个人,儿童之家的‘本’,八岁。
尤其是最后的纵火案,已经烧掉了房屋的一个角落了,要不是有人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警长,我要求对我进行人身伤害的这两个人少年犯都进少管所。”
纵火是非常严重的一种犯罪行为,纵火犯一般都有反社会人格。对于这种有潜在社会威胁的人,警察当然是不可能轻易放过。
警长立刻派人去儿童之家将本带回来。
但是本根本没有回去,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我会发布通缉告示,你们先回去吧,有消息我会再通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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