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白话写。
他刚来的那几天,翻看的几本让他以为民国这时候的通俗都是《金瓶梅》这样的。
今天买了杂志,许少庭才明白自己误解了,他不仅翻看到了武侠连载,还有用词特别华丽繁复的爱情,整体来说的叙述与文字用词,已经很接近百年后的时代。
他再一想,鲁迅的文章不就是民国时期的吗,《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他小学时候读起来也没障碍。
不过许少庭翻阅了几本杂志,发现相比后世的通俗而言,这时候的通俗还是会更加“文绉绉”一些,里面还有许多作者信手拈来的诗词。
许少庭因为这方面知识储存量有限,他琢磨着不会是作者自己原创的诗词吧。
——毕竟是来自百年后的灵魂,许少庭并不知道这年头,全国认字的人口堪堪只占百分之五,认了字还会写的,通常都是文学素养很高的那一批了。
即使写的是通俗,那也是能够被人尊称一声“先生”了。
珍珍轻手轻脚的进了兄长屋中,关上门,松了口气跑到书桌旁,许少庭转着钢笔沉思,突然很犹豫是该写玄幻修仙,还是写武侠或者爱情,毕竟他想这个年代,应该没人写过玄幻吧?
珍珍从怀里掏出本书,定睛一看,吃惊的喊道:“哥哥,钢笔不能转的!墨水都甩出来了!”
许少庭被妹妹叫回神,反应过来去看,赶紧抽了张稿纸包住钢笔,自己也跳起来跑到浴室洗手,他的右手虎口那片都被墨水染黑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