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找什么?孟钊看向陆时琛刚刚半蹲的位置。
血迹。
嗯?
不规则的长条状的血迹,断断续续的,从7号楼下面一直延伸到案发地附近,陆时琛说,死者是被拖过去的。
孟钊看着他,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作案后把死者平放着拖过去,耗时很长,容易被发现,还会留下痕迹,相当不明智。
继续。
如果是我的话,会把死者架起来或者扛起来,快速转移尸体,减少暴露自己的可能。
所以现在是在试图为自己减轻嫌疑?
给孟警官提供一种思路罢了,别把视线浪费在无关的事情上。
又来了,孟钊心道,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
事实上,他刚刚跟陆时琛打的那一架不仅仅是为了想要揍陆时琛一顿,更重要的是想试探一下陆时琛是否外强中干。
而试探的结果是,陆时琛的体能极其可观,且对人体的致命点相当熟悉。
如果这案子是陆时琛做的,死者的脖子上不会留下那样的勒痕,案发现场周围也不会留下这些拖拽的血迹。
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孟钊得戴着这手铐,跟陆时琛一起回市局取钥匙。
走吧,孟钊轻叹一口气,遇见陆时琛准没好事发生,跟我到市局走一趟吧。其实他今晚改变路线,是想到陆时琛白天说的那个7号楼来看一眼的,不过现在跟陆时琛拴在一起,挺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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