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老做噩梦,住在这运气也不好。你看这不,之前我就遇到酒店大火,还差点送了命。”
冯唐唐听完这番乍听有理的话,感觉这屋子骤然变得凉飕飕的了。
奚墨煞有其事叹了口气:“住在这,我感觉我真的很倒霉,就像是成了个瘟神。”
阮夜笙,你个瘟神。
冯唐唐忙不迭地说:“既然这里你觉得那么不舒服,那就搬吧,换个环境,也好换个心情呢。你现在有什么具体的选择,打算搬到哪里去,有着落了么?”
奚墨道:“我联系了中介公司,对方给我看了许多房源,现在心里有决定了。这两天再去仔细看看,满意就可以搬了。”
冯唐唐这才放心:“嗯,你喜欢就行。不过奚姐也是刚出院,事情可能很多,我估计没多少空来帮你忙了。”她走过去,替奚墨整理着箱子里的东西。
“反正有搬家公司,很简单,你忙你的就好。”情势所逼,在冯唐唐面前,奚墨已经变得越来越适应阮夜笙的这个角色。
她又想起阮夜笙之前的交代,房间里还有些需要带走的,便走进了卧室。
阮夜笙的卧室风格很清新雅致,虽然出事后房子主人很久没回来了,但房间里除了正常积的一层细尘,其它摆布都整整齐齐的,有条不紊,看得出阮夜笙以前也是十分好洁的。
卧室里挂着阮夜笙的一张巨幅写真。
这写真是阮夜笙当年红的时候拍的,那时候她拍完“踏歌声”之后,票房大爆。
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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