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桌。两人坐在一起叁天,她都是不言不语,今天怎么突然搭话了?
蒙晓君看了他一眼,赶紧低下头,然后解释,“吐在上面,才不会弄脏鞋子。”
说完,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夹杂了别的情绪,竟然真的脸红了。
经过昨晚的深思熟虑,她决定与其做一个老死不相往来的同学,不如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粉”。
毕竟翁晖的”女粉”太多了,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最关键的是,她的戏只要演到同桌期结束就够了。
这样的身份,既能满足他作为男神的虚荣心,又能尽力遏制他的不良习惯,同时还不会引起他的反感,简直是一举多得啊!
她真是太机智了!
想到这,蒙晓君不禁得意地扬了扬嘴角。
可是从翁晖的角度看去,却是另一幅画面。
早晨的阳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少女的侧脸上,以至于他能清晰地看见她颊边的绒毛,染上一层淡粉色的光,细细腻腻的,就像撩拨他心脏的羽毛,有那么一点儿痒。
然后她笑了,眼里像盛满潮气蓬勃的秋日艳阳,有些灼人。
然而这一刻,他并不想移开眼,反而任凭一种奇妙的感觉填满心房。这种满足感一直持续到周末,在见到那些球友之后更强烈了。
他自然不会告诉他们,“天才少女”已经成为他的同桌,两人关系似乎还不错(?!),他甚至知道她的暗恋。
这些都会成为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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