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禁止与反禁止斗争的性质。
倭寇之乱屡打不绝,甚至越打击反而越剧烈,使明王朝消耗了大量兵力物力,疲于应付,成了心头大患。
这一时期严厉禁止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具有很大的落后性,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违背了广大人民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人民的利益,给明朝社会经济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阻碍了正常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世宗死,穆宗继位,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始调整严禁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
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曰“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私贩指走私商,公贩指合法商人)。
同年,隆庆皇帝(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当时明朝的产品诸如丝织品、瓷器、茶叶、铁器等,广受世界各国欢迎,而许多国家缺乏名优商品能满足明朝的国内需求,只好以白银支付所购明朝商品,引致白银大量流入明朝。
自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至明思宗崇祯年间,自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国输入明朝的银元,至少在1亿元以上,有力地促进了明朝国内商品经济和社会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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