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一滩血泊,经过化验,这些血都是霍婷芬的。但在血泊旁的那些滴落状的血是属于周舒梅的。通过血液形态分布,案发时的情形可以大致推断如下。
首先,霍婷芬在沙发突然发狂,将自己头发扯下,接着打翻茶几上的水果,从果盘里拿起刀,和周舒梅发生肢体接触并刺伤了她。中刀后的周舒梅当时所处位置就在茶几一侧,紧接着伤口出血,留下滴落状的血迹。
为了防止再次被霍婷芬伤害,周舒梅走到了客厅西侧的角落里,也就是我们后来发现她的地方。但由于伤口疼痛,她便停在了那里,所以滴落状的血迹一直延伸到此处。很快随着伤口不停的出血,周舒梅脚下便形成一个血泊。
经过我们观察发现,此处血泊明显不如沙发一侧血泊新鲜。我们到达现场时,沙发一侧的血泊由于血量大,血还未完全干透。
众人都仔细听着严明的分析。
在周舒梅受伤倒地的同时,霍婷芬继续发狂,她走到离沙发不远的窗户边上,我们在窗帘以及沙发后侧分别发现了两处不同的血迹,窗帘上的是喷溅状血迹,而沙发后侧血迹所处位置较低,为甩溅状。
大家都知道,甩溅状血迹是指沾血物体运动时,物体表面血液被甩出,并沿着物体运动方向滴落在载体上留下的痕迹。所以不难推断,当时霍婷芬在窗帘边刺伤自己,血液喷溅到窗帘上随即她便拔下刀,做出一个挥刀的动作,刀面上的血液便留在了沙发后侧。紧接着她跌跌撞撞来到沙发前,很快又在自己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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