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石来了……”
都不需要想太多,张越心中就已经跟镜子一样明白了。
按照《田律》规定,土地税分为田税、刍赋、稿赋。
自卿以下,每年十月,按照土地数量进行征收。
其中,田税的标准是三十税一。
而刍稾的征缴,则按照土地面积计算。
一般来说,每顷土地(无论山陵还是水浇地),都要缴纳刍稾各一石。
但这只是给国家的。
就跟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一样,汉代基层政府的开销和用度,也是要摊入百姓的负担之中的。
类似于统筹款。
依照法律规定,顷出刍两石,稿三石。
律法上称为刍赋与稿赋。
在扣掉每年十月那次缴纳的刍稾后,每顷土地还得负担刍一石、稿两石。
所谓刍稾,指的其实是干草与秸秆。
这在封建时代,是骑兵作战的必须物资,类似于石油,属于国家的战略资源,是军队进行军事活动的必需品。
只是,在实际上来说,真正需要缴纳刍稾的,也就是每年十月那一次。
剩下的,百姓可以选择交钱或者用其他物资替代。
然而,真正可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律法规定,地方县一级政府,可以选择在每年的任意时候征收这部分刍稾,作为自己的办公费用或者用来修葺衙门、城市、道路。
用屁股想都能知道,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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