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专注每个利润收获支出的百分比问题,而不是什么拍摄制作的问题。
在莱曼看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电影都没拍好,就想着收益,这不是空想吗?万一赔了,计较的再多,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到了下午,主创团队以及莱曼,都在工会派遣的各方法务律师的见证下,确定了正式合约的内容。
身为导演的他,除了那些剧组话语权与义务规定,还得到了百分之三的票房分成以及20万欧元的拍摄酬劳。
当然,那百分之三的比例是扣除院线和发行商等各种费用之后,才能额外计算分到的收益。
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大名,莱曼的心里还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自己的协商工作也太顺利了吧。
不过这些都是好事,不是吗?
托马斯作为剧组的摄像小组成员,也签订了正式合约,拿到了周薪900欧元。
瑞恩则是继续做着场务工作,周薪1200欧元,还有他身为电影剧本的编剧之一,拿到了3000欧元的固定酬劳。
莱曼还建议瑞恩挂名制片人一职,舒伯特也同意了,但没有额外的薪资。
现在,托马斯已经打定主意好好磨练自己的摄像技术,争取独挡一面。而好友瑞恩除了编剧工作、场务工作很熟练,并没有其他的一技之长。而编剧又是整个的行业工种里最没有价值体现的,场务工作的上升空间也有限,为了他的未来考虑,转型制片人是最合适的。
既考虑了他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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