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神来的莱曼终于明白眼前这位光头男是来干什么了。连续两个问题都是奔着电影信息来的,不出例外的话,不是个职业看片人,就是个电影买手。
对于对方的主动上门探索,莱曼直接说道:“影片是由我和朋友创建的曼恩工作室制作的,版权也在我们手里。”
不知道为什么,在知道对方的来历之后,莱曼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高兴,或许是之前寻求发行上的困难,又亦或是刚刚那些观众带给他的激情还未散去,此时的他显得尤为平静。
光头男点了点头,“这么说吧,莱曼导演,我刚刚欣赏了一部分你拍摄的作品,也对这部电影有了点兴趣,所以,我想单独再看一遍。”他接着解释道:“或许还会带上几位同事一起,你知道的,电影版权的买断问题不是小事,需要我们双方都尽可能的慎重。”
慎重两个字,他说的很重,似乎是在强调自己的考量和一种类似于退路的提前说法。
客观来说,有一个电影公司有意愿发行莱曼的电影,他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他也确实需要这方面的帮助,莱曼也认同这一点。
但自始至终他站在那,听完阿尔曼的讲话后,却并没有很轻易的点头释放自己愿意合作的倾向。
他忽然有点想通了,现在优势是在他那。
一部电影,终究是要靠观众市场说话的,以前是他求人,不得,转为求己;现在是别人认可这部电影,来找他。
他要玩火!
“下午吗?下午不行,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