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方裕目光坚定:“当年内部是有两种声音,多数认为是劫杀,少数认为是仇杀。我一直坚持,是仇杀。”
“为什么?”
“入室抢劫,目的在钱不在人,如果能拿到钱,没有必要非得杀人。就算真的杀了,也不会特意去隐匿尸体。隐藏尸体这种行为,通常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是为了拖延案发的时间,或者避免案发后把死者的社会关系联系起来。抢劫是偶然性很大的案件,凶手和死者之间通常不认识。我当了四十年警察,从没见过在抢劫现场隐匿尸体的,这不符合常识。”
“会不会这刚好就是一个例外?”
邱含琦对老局长的经验是钦佩的,但她平时在工作中就不怕挑战权威,并不怕提出这样的问题。
“就算真的是抢劫犯隐匿尸体,那么他总要借助工具。当年现场那么多血,证明被害人身上有很严重的外伤,不管对方是几个人,都不可能徒手抱着这么一个受伤严重的人堂而皇之走在大马路上。我们在外围做了调查,没有明显的血迹,就算是摩托车,也做不到这样不留痕迹,对方一定是开了汽车。”
就算是在私家车如此普及的今天,专程开汽车去抢劫杀人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儿,更不要说是二十年前。
“从案发的阁楼下来,都不见大量成趟的血迹,我们之前也好奇到底尸体是怎么运送出去的,后来我才想明白,凶手应该是用防水布包裹了尸体之后,装在袋子里从现场搬运上车,现场才会这么干净。这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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