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带个净化去聊斋

第27章 纲常 吃肉(3/5)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一来,一旦给人家当了学徒,便是连逃跑也做不到。

    因为一逃跑,衙门就可以颁布通缉令,当死刑犯论处。无论谁拿着这学徒的人头来衙门,都可以领到赏钱,包括这学徒的师父。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条律令,跟整个朝廷的律法有关。

    君臣纲。

    父子纲。

    夫妻纲。

    都是这一套。

    君可以不仁,但做臣子的必须无条件遵从。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而做父母的,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甚至任其自生自灭也可以,但为人子女的,必须听从父母的任何吩咐!

    不得违背!

    父母要你嫁给谁,你就必须嫁给谁!

    否则就是忤逆!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做母亲的,都是心疼子女的。

    然而,在这父子纲上,还有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的律令规定!

    丈夫可以不仁,但妻子不能不忠。

    总之,在以前的于乔看来,这个朝廷有病……还是病得不清那种。这样做就不怕底下人造反吗?

    怎么完全是一方面无条件付出,被彻底剥削呢?

    真把天下人当舔狗不成?

    但在听天弃僧讲了那个关于“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的故事后,于乔心里有数了。

    不是朝廷有病,而是这朝廷……有鬼!!!

    而朝廷的科举功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作者推荐:重生之虚无大帝你的人生有点彪夜尽即辰惊世古医穿越种田之满堂春公主太骄娇准夫妻性事十三夜葬之夜夜笙歌亿万冷少:独宠神偷妻武道弑神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品书阁 海棠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