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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孝德在安西军中多有恶名,沈郎将他喝趴下,是大快人心之举。”
封常清和沈光解释起来,白孝德是藩国王室子弟,偏偏是个无脑莽夫,和安西军的将士比武时又向来不惜命,才得以屡战屡胜,因此安西军中恼他的不知有多少人。
“封兄的意思是,某如今在安西军中也略有薄名了!”
“千杯不醉沈判官,岂止是薄名而已。”
封常清看着满脸惊喜的沈光,不由大笑起来,“白孝德有个诨号唤做白大虫,安西军中被他挑落的猛将,有名有姓的都有二十好几,那些人过去也曾在酒桌上朝他发难,结果都被这白大虫给羞辱回去,单以酒量论,这白大虫在这延城里敢称第一,没人称第二。”
“都护过往在王宫,也没少被这厮灌趴下过,所以这百金,沈郎你并非受之有愧。”
封常清这般说道,他佩服沈光的风骨,但也知道沈光正是缺钱的时候,于是想着法儿想劝沈光收下这百金。
“封兄好意,某心领了,不过某还是那句话,无功不受禄,这百金某受之有愧,但是这白大虫这般混账,十金某还是受得。”
沈光朝封常清笑了起来,然后自从那箱黄金里,取了十枚马蹄金后又道,“这样封兄自能回去向都护复命,另外也能再羞辱那白大虫一回。”
封常清闻言一愣,随即便明白沈光话里意思,拊掌的大笑道,“妙啊,这白大虫向来自命不凡,如今沈郎以为他这酒桌败将只值十金,传将出去可是大大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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