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艾登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哎呀,我看你管着那么多罪犯,还以为你是个很公正的人呢。”梅丽菲利亚露出了意外的神情。
“你可能有一点误解,罪犯是触犯了法律的人,但法律维护的从来不是公正,只是大多数时候正好遵守公正的原则。人类所定下的一切规则,真正维护的,其实是人赖以生存的秩序。”
“秩序?”
“是的,人类的数量太多了,多到没有秩序维持群体运转的话,个体就无法生存,所以我们需要秩序。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会愿意遵守人类定下的规矩吗?”艾登看着梅丽菲利亚的眼睛问道。
“当然不会。”梅丽菲利亚回答地很干脆,然后反问了一句,“你要是在地上发现了一群蚂蚁,你会愿意遵守蚂蚁的规矩吗?”
“这就对了,你不会愿意遵守人类的规则——当然,就算哪一天愿意了,第二天也随时可以反悔,偏偏作为神,你又有随时可以破坏规则的力量。也就是说,神在这个世界上,对人类群体的‘秩序’这一概念,是一个巨大的风险因素。法律维护的是秩序,而神对秩序是一个威胁,也就是说,神的存在本身对凡人来说就是犯法的,是有罪的。”艾登阐述着自己的理论,“神可以不遵守凡人的规则,那凡人自然也可以用另一套标准去对待神。”
“神的原罪论?”梅丽菲利亚挑了挑眉。
“对,如果神存在于这个世界,那么它理应被关在监狱里。只有蠢货才会把它拉出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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