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变。
碰壁了无数次,眼睁睁看着银行卡的余额越来越少,向天赐也慢慢降低了求职需求,并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低。
吃完了泡面,向天赐拿出了那款考上大学的时候就买的苹果手机,被人奉为经典的四代,可是放在现在,也过时了。
查了查银行卡里面的余额,所剩的已经不多了,存了九年的生活费,在这个超一线城市还撑不过两个月。
向天赐叹了一口气,将泡面的汤也全部都喝完,放在了床头,自己是随便倒在了床上,先是撒网一样的将简历给投递了出去,等待着面试的消息,随后就开始玩手机。
慢慢到了九点钟,向天赐戴上耳机,出门去跑步了。
他身材本来有些肥胖的,还是在来到了这边后,见到别人晚上都在跑步,他自己晚上也是没有事情做,于是也去跑步,两个月来,身形已经改变了很多,由肥胖变成了臃肿。
跑步的时候,向天赐满脑子的还是面试的事情,想要找一份高薪,又不累的工作,还真的是难啊。
慢跑了半个小时,向天赐的肚子有些难受,可能是因为连续吃泡面的缘故吧,就扭头回家了。
“咦,这个是什么?”在回家的路上,向天赐忽然发现前方的地面上有一块在发亮,好奇的他走了过去,将这个发亮的东西捡了起来,感觉有些硬,不像是纸,仔细浏览了一下上面的内容,疲惫瞬间一扫而光,双眼也充满了神采。
“本饭店急招送餐员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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