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孟兰。一旦在省城流行传开,流行起来,她还何愁打不开市场。
余思雅摩拳擦掌,准备在年前大干一场。
第39章
新鲜的事物一开始总是没那么容易被人接受。
清河鸭的推出也不例外,这个年代,大家买鸡鸭那都是整只整只的买,谁会没事干,一小袋一小袋的买?还是这种分开的方式。而且很多节俭惯了的人也觉得这个价格太贵了一点,一条鸭腿就得五毛,添个一两毛都能买斤猪肉回去,一家人吃顿好的了。
所以清河鸭刚摆上货架时,来逛百货商场的人很多,买的却非常少,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前几日,孟兰自个儿掏钱买了一些回去给家里的两个孩子。当天晚上没吃完,第二天晨晨就带了一些去跟自己的小伙伴儿一起分享。
他念的是子弟初中,跟他一块儿上学的都是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家的孩子,经济相对宽裕一些,手里也有点零花钱。尝过晨晨带来的鸭脖子后,到了放学,孩子们自己凑了钱,跑到百货公司买清河鸭。
到底还是孩子,每个人身上也就几毛一块的,只能买一小袋尝尝,吃下肚子刚过了把瘾就没了,更馋了,比没吃过更让人受不了。于是一个个回去缠着家里的大人买。
大人们觉得奇怪了,虽然现在物质不丰富,但他们家伙食还行啊,每个月都吃肉也没见这小子如此嘴馋。抱着试试的心态,很多人就买了两三包回去,给小孩子吃,大人尝个味。
这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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