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混混的品味。
而看到三人的时候,李暮晨的眼中,顿时闪过一道冷意。
因为这三人李暮晨印象非常深刻,正是柴狗等人,那晚就是他们将李暮晨打的昏迷过去。
李暮晨本不想多管闲事,但是此时他改变了主意。
三人并没有在意李暮晨,只是对女子道:“美女,别装什么清高了,能够陪狗哥,是你的荣幸,不要不知道好歹。”
“狗哥对不起,我只陪酒,不做那事的,求放过我吧!”女子躲在李暮晨的身后,满脸的惊慌。
“狗哥是吧,两日不见,威风不减啊!”李暮晨看着柴狗笑道。
“既然知道老子的名号,还不赶紧滚开?”柴狗不耐烦的指着李暮晨叫道,虽然他看这李暮晨有点面熟,但是也没有在意。
“看来狗哥把我忘了啊!”李暮晨好心的提醒道:“前天晚上,天香食府不远处的小树林,你们将一个人打昏了过去……”
柴狗疑惑的打量了李暮晨一眼之后不禁一愣:“你是那个李暮晨?你竟然这么快就没事了?”
对柴狗而言,他打的人多了,所以对李暮晨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反正他只是拿钱办事。
但是经过李暮晨提醒,柴狗顿时想了起来,所以才更加惊异。
因为那晚,他们出手并不轻,至少打断了李暮晨三更肋骨,不在医院住上个一年半载的,根本无法出来。
但是现在才过去两天,这小子就没事人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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