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的疑惑,一只长着锋利指甲的肉爪子竟然扒着车厢不算厚也不算太薄的板墙,在车顶上掀开了一个大口子,而那只爪子的主人更是令我大吃一惊,竟然是一只白色雪豹!
这种动物在其他地方可能比较少见,但在迪拜倒是挺多的,来到这里之后经常看到迪拜土豪牵着这种动物招摇过市,就跟咱们城市里遛狗差不多。
按理说,这种动物既然已经能家养了,那所谓动物的野性肯定已经退化得见了底,可能见了老鼠都不知该抓还是该跑,怎么可能徒手撕钢板,彪悍的如同终结者一般?
最后还是棍棍一声惊呼解答了我的疑惑:“不好!妖种的妖气泄漏越来越快,已经开始影响周围的动物了!”
经棍棍提醒,我才发现,眼前这只猫科动物双瞳灌呲牙咧嘴,浑身肌肉紧绷青筋毕现,尤其是那只爪子再也看不出猫科动物那特有的肉肉的毛茸茸的可爱感觉,反而像鸡爪子一样形成锋利的倒钩,看上去特别危险。
我审视这豹子的时候,豹子也在审视我,准确的说是盯着我手中雕柱上的妖种,间或撇我一眼。
显然,在妖气的刺激下,这畜生已经开启了部分灵智,至少知道我手中的东西是促进它们由家宠进化成妖怪的关键,所以才一路跑来盯上了这辆卡车,同时可以想见,驾驶室的司机肯定已经见过这只极具阿拉伯特色的宠物有多么的危险与可怕,不然不可能把集装箱开得跟擎天柱一样快。
“怎么办?”我被那豹子盯得心里发毛,赶紧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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