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大结实的白人,肩膀很宽,穿着一身迷彩装,迷彩裤的裤脚,扎进黑色的伞兵作战靴里。迷彩服上别着各种样式的徽章,让人有些眼花缭乱,虽然他现在的一头金发有些凌乱,但依然可以看到原先留过大兵式短发的痕迹。一缕头发湿湿地耷拉在他的额前,和脸颊右边一道星形的伤疤,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对称。他的脸型瘦长但却棱角分明,留着短短的胡茬,显得阳刚气十足,陈默看着他这一身标准的军人装束,受过多年好莱坞犯罪电影和美国惊险教育的他,马上警惕地想到,他的这身打扮,并不能证明这个人就是一个士兵,也许在他胸口的加拿大国徽下面,就藏着一个连环杀手和变态的心。
这个男人五官端正,甚至可以说是英俊,但是这一切,都被他毫无生气的眼神遮盖住了。他那一双淡蓝色眼睛凝视你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看着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原,荒凉得让人发狂,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那目光中的你,毫无存在感,你即使和他近在咫尺,也如同相隔万里。陈默不禁想,这到底是看过什么的一种眼神,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呢?就在这时,陈默和lily听到他用英语,很慢但是很清晰地问道:“请问,你们,是去魁北克城的吗?”他的英语发音是典型的加拿大口音,没有丝毫的法语腔调,应该不是魁北克省这边的人。
陈默犹豫了一下,他看了一眼lily,说道:“是的,我们是想去魁北克城,但是我们的车坏了,被拖去修了,所以我们在这里等。”lily附和着点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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