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官明摸回衙门时,鸡已经打过鸣了,一众兵勇从卫所走出,活像市井流氓般的走路架势,不紧不慢的走向北城门。
城下已经堆了上百人,都是逐潮汐赶海的渔民,就等着城门洞开,然后一涌而出。
吴官明装作早起模样,先在衙门外的地摊上买了两个叶儿粑,一面呼呼吃着,一面走向衙门。
叶儿粑不是书城本地小吃,摊主是中土西南人,早年携家带眷迁来书城,多年下来口音还没改,说书城的方言还略有蹩脚,看着吴官明离去的背影,自言自语:“昨晚又跑去偷牛了哇,哎,细娃儿不懂家国事。”
吴官明来到衙门前,发现一帮衙役弟兄已经在屋里忙活了,大门敞开着,已经有小民跪在光明正大四字的匾额下了。
书城多有寸步不让的刁民,经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左邻右舍打官司。
换做以前,吴官明不会因刁民互掐而深思,但经过昨晚,他发现自己也陷入了一场‘买卖’中,这才发现,无论是刁民掐架,亦或是自己的求名计划,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只是刁民求官老爷做主,这其中的微妙之处,在于刁民和官老爷的关系远近,疏远了,就是公正,亲近了,便是枉法。
当吴官明顺着走廊走向明堂时,发现跪在堂中的刁民竟是个蓬头垢脸的少女;在书城,男人就算是乞丐,也要在头顶扎一个方便配冠小髻,而女子则没这些规矩,故而从发饰和身段来看,吴官明断定这是个少女。
乞丐能有什么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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