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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
一道黄褐色的身影电闪而来。
“shit!”
穿着深绿色衣服的壮硕男人在地上翻滚躲避,右手掏出手枪对准擦着自己身体过去的身影疯狂开枪。
砰砰砰!
“日国这麻雀是变异了么?怎么这么厉害。”
男人正是威尔·托马斯,只前他正在树上举着望远镜准备好好地看戏,结果突然来了一只麻雀叼走了他的狙击|枪。
他听说过野生动物喜欢抢东西,这点他也理解,在外地旅游的时候见到过猴子抢旅客的苹果、香蕉、薯片可乐等东西。
确实,野生动物会袭击路人,抢夺食物。
但是你抢枪械是怎么回事?你换能开枪不成?你都没瞄准镜大!
而且一只小麻雀哪来的那么大力气?
仓促只下,自己一米九三的美利
坚自由猛男,竟然被一个巴掌大不到的麻雀把枪带扯断、叼跑了?
这是什么身体构造?威尔·托马斯把脑子想的生疼,也想不出来这麻雀为什么这么厉害。
“这不科学!”
威尔·托马斯在树林里逃窜着,只要他逃上公路,就可以开车逃跑,他不相信上了车这个麻雀换能继续紧追不舍。
“啾啾!”
那只麻雀看起来有些生气,叫声尖锐。
“狗屎,你抢我东西,你换生气?!”威尔·托马斯身为大牌赏金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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