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还是接起了杨雪的电话。
“杨总,您找我什么事情啊?”王哲小心翼翼的问道
“咱们可能被姓李的给坑了,他们说让我们解决装修员工的事情,但是据我所知不是那么容易解决,因为他们和这些民工签的的是长期的合同。”
经过杨雪一番解释,王哲才知道他们昨天确实被信息大厦的李总给坑了,他们以前多次和这个施工队合作,为了降低施工成本,他们还还施工队签了长期合作的协议。
既然协议已经签了,那就要按照协议规定的事情来,但是问题也出现了,就是合同没有规定另一方可以解决。也就是说除非没有上工,已经上工的,一方就不能随意接触。但是问题是施工队那方肯定不乐意解除合同。
既然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另一方也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但是事情一旦闹到了法院,这件事情一年之内的没有结果。他们分店只是躺了几天施工就损失惨重,别说一年了。
不用别人提醒,就算王哲自己也可以确定,假如真的停工一年,自己肯定早就被解雇了。想来信息大厦那边就是因为知道这个原因,所以才宁愿赔钱也不想继续租给他们分店了。
要知道分店的租金一年也才20万,但是他们分店要是停工一年多话,20万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这样算了,接触合同还真是和划算的事情。
但是信息大厦可以接触合同,他们分店却不能啊。而且昨天他们又在信息大厦和他们签了补充合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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