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可以再吃到,此刻的快乐却是要马上分享给重要且喜欢的人的。
就是这样。
于是她挑了两个甜筒和一根奶棍,把攥在手里汗津津的十元递给了老板。林聿坐在太阳伞下看林棉磨磨蹭蹭,不知道在做什么。等她把冰淇淋拿过来,林聿看一眼,说:“怎么?你不吃草莓甜筒了?”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她坐下来把奶棍的包装纸撕开。林聿看着她,没说什么。
“要给你舔一口吗?”林槿问,举着他那个冰淇淋。
“不用。脏死了。”林槿闻言讪讪,嗨,这年头拍马屁难啊。
林聿默默地吃着甜筒,只剩脆皮的最后一段,里面夹着巧克力。
“你要吃吗?我不喜欢巧克力。”林聿朝她说。甜筒末端的脆皮是裹着巧克力的,随着温度化为液体,甜甜腻腻,是最美味的一口。也是林棉最喜欢的那部分。
“你吃剩的给我?”
“爱要不要。”
林棉其实是不介意的,他们叁个经常拿一个杯子里喝水,确切说就是她拿林聿的杯子,谁叫他每次用完都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摆回原位。虽然林聿时常觉得大家各自有杯子,搞在一起做什么,但日久天长也忍下来了。
“行吧。”林棉勉强地拿过来,还略带嫌弃。
“吃不死的。”
林棉马上塞进了嘴里。可以说是真的很好吃。林聿看她眼角露出难以自控的笑意,心想真是口里不一。不过他自己难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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