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皮带还是Gucci的。
「不过呢,买衣服、挑衣服这事儿不急,我们先去喝酒,有点酒胆,之后去买衣服,才好讨价还价,哈哈哈!」
进了酒店以后,悟史熟门熟路地点了认识的小姐来服务──不论是指名费,还是酒钱,都是胜也买单。
两人喝了一个半小时以后,悟史看了看手上的劳力士,「还有半个小时,我带你去挑衣服,再去找我熟的设计师帮你做个飞轮烫,我就要回公司上班了,嗯!」
悟史虽然喝得多,满面通红,对时间的概念却还很清楚,就好像完全没喝一样。
此时的胜也已有五、六分醉,而这样的前辈,令他心生憧憬。
虽然翘班的两个小时中,有一个半小时都在摸鱼,剩下的半小时,悟史倒是安排得很周到。
「我带过很多新人,老闆也很信任我。」
牛郎们经常光顾的服装店中,悟史拿了一件豹纹的衬衫出来,「一开始就穿得这么花俏可能不行。酒红色吧!酒红色的衬衫也许不错。」
他把手上的衣服丢给店员,另外从架子上挑了一件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出来,交给胜也,「去更衣间把这一件穿上。」又跟店员说:「金项鍊,帮我拿一条过来,我要锁骨鍊喔,锁骨鍊!」
「前辈,那我身上的衣服……」胜也问道。
「扔了!全扔了!你是怕别人不知道你老家在佐贺吗?丢人。」
悟史理所当然地回道:「我们哪,干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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