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西州繁露守法之人不以礼废刑,守礼之人不以法伤义(4/6)
矣,我不敢贪生而负明廷。”
郡尉不听她的执言,徐娥复言道:“我虽然卑微,但犹知律法,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逃,恳求立就刑戮,陨身朝巿,肃明王法,这是徐娥之愿。”
徐娥语气愈发严厉,面无惧色。
郡尉自知难与她辩解,便命人强行将徐娥载还回家。
不久,凉州刺史严融和汉阳太守等共同上表,称赞徐娥的烈义,又会逢朝廷大赦,徐娥得免,州府又为她刊石立碑,以光显她的门闾。凉州梁姓大儒听人追述了徐娥的义举,为她撰写传记,以铭于碑上。
此时,许都朝廷。
朝中太常十分尊重她所履行的高义,又额外送给她二十端束帛,这是一笔不菲的财富,如此礼遇。而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叹言善,高大其义。
官舍之中,一位二十余岁的年轻人听闻此事,与同僚评议道:“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是男子所为。而徐娥作为一个微末的弱女子,时刻不忘母亲受辱之仇恨,感其仇党凶暴之言,奋不顾身,以报母仇,告慰其母之怨魂,雪洗永恨,近古已来,未之有也。《诗》言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正是说的是徐娥之人。”
话音甫落,因筹划帮助天子逃出长安的御史中丞钟繇从外路过,听闻,便入内道:“你是何人?”
年轻人道:“北地郡傅诚。”
“可是义阳侯傅介子之后?”
“正是。”
他的祖先,正是着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