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识过,二十米的范围内,中一枪,身首立刻分离,一地碎肉沫子,全身马蜂窝,里面的铅弹要拿镊子挑,足够一个壮劳力忙活一上午。
事已至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闻着身上这尸臭,没法赶路,问有没有地方可以去洗洗。地翻天很热情,他要留下来收拾现场,赶尸回洞,叫来他那二女儿,引我去洗澡间洗澡。别看这里偏僻,但是设备还齐全,热水器还是太阳能的,虽然这几天阴,但是热水也有。我把衣服脱光,站在花洒下面淋,把皮肤搓红,几乎快掉了一层皮。
再一闻,还是臭,熏!――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成年人身上都有味儿了。
正洗着,金蚕蛊鬼鬼祟祟地从气窗溜了进来,想爬进我嘴巴里。
我捂住嘴,一巴掌扇丫的――这家伙没心没肺的,确实惹人喜欢,但就是有一个缺点,太不爱卫生了,老是喜欢和脏东西打交道,还乐此不疲。也不知道是不是蛊的天性。我可以容忍它寄居在我体内,也容忍了某一段时间里它的出入方式,但是某一天我猛然醒悟,这小东西是半灵体,何必老走谷道?
这个臭毛病,必须得改改!
妥妥的!
一番沉重的思想教育,肥虫子妥协了,委屈地看了一下我,黑豆子眼睛里好像还溢出泪水来,可怜巴拉的,像个孩子。过了一会儿,嗡嗡飞,围着我转圈,后来又附在我胸口的槐木牌上,把红绳子绞来绞去。我知道,这小家伙,也想朵朵了。
其实,我也是。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