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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芙从衣袖里取出和离书,看着和离书上模糊的拇指印,默了很久。
往事一件一件浮上心头。
她很小的时候爹娘就不要她了,把她丢在越州乡下的破庙里,成了没人要的小乞丐。
那个时候明芙饿得没法子,只好跟着同住破庙的老乞丐婆子一起去讨饭吃。如果能讨到铜板,老乞丐婆子就会给馒头吃。要是讨不到铜板,老乞丐婆子就会拿起棍子打人。
过了几年老乞丐婆子病死了,豆腐坊的老板娘好心收了她当小工,她终于能得两餐温饱。可是没有人喜欢和脏兮兮臭烘烘的小乞丐做朋友,明芙换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爹娘,想像别的孩子一样和爹娘撒娇,抱着爹娘哭。好想有人哄着疼着她。
后来护国侯府派人来接她了,于是明芙便离开越州去了京城。到京城的第一天在街上遇到了沈纵,他坐在金轿子里众星捧月。
心动来得莫名其妙,明芙平生头一回有了仰慕只人,不过她知道沈纵对她来说太遥不可及了,她只能把他藏在心里。
回到侯府,明芙换以为从今往后她有亲人了再也不孤独了,也有人疼她了,可以撒娇了。却没想到这只是另一场噩梦的开始。
明芙在乡下长大,不懂规矩大字也不认识几个,经常被人嘲笑。祖母也不喜欢她,只要她一不听话,祖母就会用家法打她,然后把她关进黑黢黢的祠堂。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明芙被打破了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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