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清楚,那是3月8日,一个星期三的上午,我事先和单位领导请了半天的假,然后和燕子好像去履行一道什么手续似的,各自拿好自己的个人资料去了当地的民政局准备领证。当到了民政局时,燕子走在后面却迟迟不肯跟上来走进民政局的大门,我只好回过头喊她快点进来,等领过结婚证我换要抓紧时间回单位上班。
燕子听到我在喊她,索性站在那里不走了,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我只好回到她身边,忙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身份证
、户口本或是离婚证书等相关证件忘拿而放在家里了。
燕子对于我的问话,根本就不予回答,而是冷冷而又坚定地对我说:“今天你要和我拿结婚证可以,但是你必须要把你名下的那间门面房先过户给我!”
这真是一个贪婪无耻无知而又让人感到好笑的一个女人!我的那间门面房那是我和叶儿在第一段婚姻其间好不容易被我保下来的家产,那几年无论我的债台怎样高筑,换是生活怎样的艰辛,我都没有动过那间门面房的主意,因为我知道虽然这间门面房不大,但是它的租金能够有效的解决女儿现在的高中、以后的大学的部分学习费用。自古以来卖房都败家、败家都卖房,除非你是有钱人,但是有钱人又不会因为差那几个钱而选择变卖家产的。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竟然毫无羞耻的张口就朝我要房子,真是可笑!房子可以给你,但是你要说出凭什么?这间房子没有你的任何丝毫的付出,你就连女人该有的底牌你一张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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