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是一种用来折磨人的烈性毒药,中毒者不但要承受万蛛啮心之痛、活活挣扎三天才会咽气,而且死后一旦见到阳光,皮肉骨骼都会立刻化为飞灰,真正是毁尸灭迹,不留一丁点马脚。
方淳那时年纪小,虽然足够心狠手辣,但并没有长那么多心眼,这一次密谋基本都是罗斜和虞歌行给他指示,教他怎么做。然而他确实非常幸运,总坛崩塌之后,罗斜和虞歌行当场撕破脸面大打出手,竟然打成了两败俱伤,机缘巧合之下,本该被卸磨杀驴的方淳,反倒成了最终决定生死的那个人。
他在天花乱坠的许诺中做出了抉择:杀掉罗斜,救虞歌行,并且按照虞歌行的建议假扮成方无咎,从此顶着她的模样,一步一步走上了原本该属于她的位置。
当然,没过多久,试图以这个秘密要挟他的虞歌行也被他杀掉了。
方无咎说她在地底过了不见天日的二十年,他又何尝不是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甚至已经快要忘记自己究竟是谁、究竟还算不算一个真正的男人……
“你为什么不死……?”
他一把撕开了脖颈上的伪装,喃喃地质问方无咎,可他好像已经忘了怎么用本声说话,发出的还是女人的声音。
人群里不知是谁笑了一声,方淳骤然发了狂,突然疯子一样朝方无咎扑过去,狂吼道:“你为什么不去死?!”
“扑嗤”——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悬停在了半空,再难前进分毫。方淳慢慢地低头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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