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哥你别这样,我从17岁就琢磨这件事了,我认真的,我会对你负责的。”乔佚没骗他。自己从一个衣食全缺的小混混能走到今天,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认识了沈欲。
17岁零10个月左右,自己偶然间救了沈欲,就不想再回到烂泥坑里。
发型师轻轻地哇了一声,眼前穿衬衫的男人应该是一个混血,眼睛颜色和亚洲人不一样,五官更深邃,举手投足都是一股有钱人的气派。很难想象他17岁的时候什么样。
但17岁的时候肯定不难看,这种有钱人家的公子哥17岁大概在国外留学,或者游戏人间。造型师憋着笑,继续抓头发编成贴着头皮的小辫子。
“沈哥?”乔佚追着沈欲的脸看,“你不答应啊?”
“这不是答不答应的问题。”沈欲不好意思看他,头皮被揪得一疼一疼。自己在山村长大,小时候连男人和男人干那个事会肠子长毛都相信,从没考虑过自己有一天会结婚。
乔佚点了一下脑袋。“那就是答应了。”
“滚啊。”沈欲想骂他说话没轻没重,可是一对上小乔的眼睛,凶巴巴的狠话全部说不出来。他看不出金眼珠的颜色,但是看得出那双眼睛里的光,闪啊闪啊,小狗似的。
不对,不是小狗,从前小乔比自己矮比自己瘦,现在他变大了。变得好大好大。
“我不滚。”乔佚和他脸对脸,“你答不答应?”
“你成熟点。”沈欲后悔了,当初就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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