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枉死城事件(出书版)

第5节(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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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墙放置着一个个火刑刑具。

    其实早在周朝就有火刑,根据《周礼·秋官·掌戮》记载,凡是杀害亲生父母者,均要受火刑处死。春秋时期,对于那些犯上作乱的人也常用火刑,算是相当严重的一种刑罚。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根高约两米的铜柱,下面的方格中置有木炭。柱身雕有一个人像,头发、周身皆有火焰,铜柱上缠有锁链。因为长时间氧化的关系,铜柱的表面大部分都已成铜绿色,还有些黑色的斑块,不知是不是受刑者留下的皮肤组织。

    铜柱前的铭牌上写着“炮烙”二字,年代未知。

    铭牌上还有一段文字写道:炮烙之刑,传说为商纣王所创。《荀子·议兵》记云: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韩非子·喻老》记云: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

    “别看这铜柱又高又粗,其实不重,中间都是空心的。”袁嘉亨指着铜柱对我们道,“当年父亲带我来看这炮烙,说就算他的眼力,也辨不清这东西的朝代。不过一定是清以前的东西。”

    且不说这个藏品是真是假,单说商纣王当年使用的火刑究竟是什么,目前学界也未有定论。比较主流的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铜格子,一种说是铜柱,两种说法各有文献证据。

    比如《史记·殷本纪》中的司马贞索引说,纣王“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荀子·议兵篇》记此事时说是“炮格”。《吕氏春秋·过理篇》也有“肉圃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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