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抽搐的鄂洋,明凡在想他所有的压力好像也从来都没有基于对自己未来的担心,一切都是他们给的。
他唱什么合适是老师决定的,他在镜头前怎么表现好是听鄂洋的意见,他参加比赛是爱爱给他争取的机会不得已而为之。
乖是让我能在娱乐圈里做自己,继续走下去,而不是当机械,每天无聊地走程序。明凡想着,又望了一眼鄂洋,调整调整嗓子,虽然音色哑得严重但只要唱歌的音调对,又不是无药可救。
他下床,走向鄂洋。站在他身前唱了一句,没走调,听着还不错。
鄂洋抬起头,半存希望半疑惑。
“大老爷们儿哭什么,我还能唱,天无绝人之路。”明凡用脚顶了顶鄂洋的拖鞋,像是在讨好鄂洋。
“你不觉得我现在的嗓子非常有磁性,非常有力量吗?这是老天在眷顾我,该高兴才是!”明凡说着,又唱了两句,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有点道理。
事实证明的是这样的嗓音的确也能唱歌。事实还证明,嗓子是真疼。
“只不过恐怕要换一个歌形了,唱柔歌不合适了。”明凡坐在鄂洋旁边,搂着兄弟的肩膀,两颗大泪珠子还挂在鄂洋的脸上。
“那换成什么类型的?你这嗓子……难不成唱摇滚吗?”鄂洋没开玩笑,明凡的嗓音的确是摇滚风格的标配。
可明凡没唱过这种类型的,何况他没受过专业的训练,直接唱摇滚的话把控不好台风是一个,他也很难完整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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