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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多利亚时代,女人只能算是半个公民,这也使得类似的惨案层出不穷。
不但如此,一旦她们的丈夫背叛了婚姻,这些女人甚至不能够和他们离婚,她们的一切劳动所得,也要归丈夫所有。
然而个人是无法与时代的洪流对抗的,即使明白这并不公平,残酷的现实也很难改变。
而且格蕾丝本人并不精通法律,对于她来说,法律的更改绝不可草率,因为任何法律都是有缺陷的,如果贸然更改,带来的未必就真的全是好处。
这种法律上的变革,不仅仅需要征求民意,同时也需要专业人士结合国情与利弊,认真地考量,绝对不会像是普通人嘴上说的,大笔一挥就能更改。
更何况以现在这种极端的男权社会,女性想要为自己争取权利,恐怕更是难上加难。
最让格蕾丝觉得讽刺的是,女王本人身为大英帝国的最高领袖,本身却是一个男权的拥护者。
这位“让英国再次伟大”的女王,为全国女性树立的,竟然是一副“贤妻良母”的榜样。
眼下,格蕾丝和公爵大人虽然也同情肯特太太,但有一件事,却更加让两人在意。
那就是,到底是谁打跑了肯特,而这个人又为什么在看到人死只后仍没有报警,而且换把尸体掩埋了?以及为什么,这个人要给死者穿鞋?
格蕾丝并不怀疑这个人的善良,因为不管怎么想,那位先生都没有害死肯特太太的动机。
退一万步讲,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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