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毕竟几百岁、差不多近千岁的一只鹿了,我自有我自己的气度。加之看着这群少年实在是不像什么没有分寸之人,也便放了看管的心思。
这样想着心里便舒服了许多,跑了许久,也便不再奔波,便找了个小土坡又躺下,舔了舔自己的鹿毛,继续打着盹儿。
但这确实是不平凡的一天,我刚睡下,正迷迷糊糊地打着盹儿呢,再一次被细碎的声音吵醒。
这一次比上一次更加细微,好像在刻意压制自己的动作一般。
我也懒得动,连眼皮都懒得睁。心里盘算着,还堵到我家门口儿了。
哼,我到要看看你们这群小鬼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谁知我等了许久,都不见暗处的家伙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便悄咪咪的睁开了一只眼睛缝儿溜了溜。一睁眼便抓住了蹲在丛中、躲在树后探身往我这处看的少年,巧得很,正是方才用箭射我那位。
嘿,这可真的是冤家路窄啊,这个词儿应该是这样用的没错吧?但是,这次他的手中没有举着箭,而是就着射击动作耷拉的箭弓,并没有射击的意思。再看那微微瞪圆的眼睛,显然是被我英俊的身姿迷住了。
不错,虽然活了几千年,对自己的外形并没有说多在意,但是也不得不自我承认,我这通体雪白,带着暗黄花纹外加一条红色尾巴的身体确实是很招人喜欢,就更不用说我头顶这硕大华贵的鹿角了。
这凡人少年头一次见怔着了也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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