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父亲曾是大汉官军的一名军侯,他们的母亲则是鲜卑人。
哥俩在被鲜卑掳走之前,是边塞附近的猎人。
王同擅长追捕猎物,布置陷阱,有一手不错的箭术,王寄则喜用环首刀。
成廉,便是这二人从鲜卑乱兵手中给抢出来的。
“诺!”
二人迅速的带了一什的护卫离开,郭磊则带了队伍,牵马而行。
战马,是跟武器,铠甲一样,都是主人最为忠贞的伙伴。
生死之交。
左右许汜不可能离的太远,索性趁此歇歇马力。
“主上,已经发现他们的踪迹了。”
王同跟秃瑰来一起赶了回来。
秃瑰来是个肤白,长脸,薄唇的年轻人,除了头发微黄外,跟汉人并无多大区别。
其实鲜卑大部分都属于白色人种,只有东部鲜卑因为跟西域方面有交往过深,有不少西域部落的中亚白人。
因为过于显眼,醒目,所以才会在汉人的心目中留下鲜卑皆碧眼红发,或金发者高鼻深眼之类的印象。
毕竟,特点鲜明才更加容易让人记住。
“走。”郭磊将心中的杂念按下,让二人带路。
队伍又走了四五里,便离了官道向北而行,又行了五六里,这才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许汜的车队营盘。
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故意猫到这地方,怎么看起来像故意躲着什么似的?
“周围可有异样?”
“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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