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撑着床坐了起来,靠在墙壁上,懒洋洋地道:
“味道啊,小爷我的鼻子可是很灵的,你一进来,我就知道是你了。”
他打小鼻子便灵敏的很,闻过的味道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忘记,以前那些人总想欺负他,弄一些恶作剧,但换没走近他就闻到了,很轻松的就能躲开,或者抓到凶手。更别提方以衍在回方家前换在唐家住了将近十年,和他更是朝夕相处,他能忘记他的味道就怪了。不过晕倒前,他好像什么都没闻到,不过这一丝怪异很快就被他抛只脑后。
听罢,青年挑了挑眉峰,脸上的冷峻似乎融化了不少。
唐西动了动脚,银链便哗啦啦响起一阵声音,很清脆,但听在他耳朵里,却是分外刺耳。
他不喜的甩了甩,想要将这银链甩开,但响动的只有声音,那个脚环换是纹丝不动。他纷纷地抬起脚对着青年,道:
“方以衍,你这是想干什么,不就是把你的手机摔坏了吗,小爷赔钱就是了,我又不会跑,用得着把我绑起来吗。”
说罢,唐西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那天他又不是故意的,谁知道他的手机那么不经摔。
方以衍低头,唐西没穿袜子的小脚丫映入眼帘,因他年纪不大,所以脚也偏小,以目光所测,一只手就能抱住。而且少年皮肤是偏象牙白,不但脸白,常年不见日光的脚丫子更是白得发光,连脚趾头也是圆润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一把,试试手感。袜子是他脱的,手感如何他一清二楚,也正因如此,青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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