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来。
他来到街上,边走边看,在这生活了4年的都市,就要说再见了。
来到他经常光顾的那家家常菜馆,要了一盘花生米和一斤猪头肉,一瓶半斤装的均州大曲,自斟自饮起来。
他朋友不多,上学时不爱说话,没交到什么朋友,只有同寝室的几位同学还处的不错,毕业后也各奔东西,留在本市的只有他自己。
上班后,也只有一个月,同事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他看不惯,也不掺和,成了边缘人,和谁也不远不近。考评时没人给他说句好话,垫个好言,结果成了大家的出气筒和排挤对象。
吃着花生米、猪头肉,喝着小酒,烦恼一挥而去。
结账离去,他在大街上游荡。
明天就要回到生他养他的老家,心里有着一种渴望,总感觉还是自己的家好,随时都可以来都可以去,父母从来不嫌弃自己,有家真好。
他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他不知道这一离开还会不会再回来。
他酒量不行,只有半斤的量,加上心情郁闷,半斤下肚后,他醉了,摇摇晃晃走在大街上,行人都躲着他,女人路过他旁边都捂着嘴,都嫌弃他。
往前走,再拐个弯,走进胡同第二单元个三楼第一个门,就到了他租住的地方。
在拐弯处,一个衣衫破旧的老人靠墙坐在地上,面色灰暗,好像有病的样子。
他路过老人时,老人开口到:小朋友,我看你面色忧郁,虽然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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