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浮躁。当然压力也小,竞争也小,这样便促成了一派慢悠悠的社会形势。
所以林彩妮自从来到了这里,特别贪吃,跟村子里那些没有吃过美味的老百姓的贪吃程度有得一拼,谁又会知道,林彩妮在某个世纪,有着多多少少的厌食症,看到多美味的食物,也比较难下咽的。
陈莫特别有耐心,他一边让林彩妮喝汤一边让她吃肉,是慢慢的喂她的,每喂一勺,都给她时间细嚼慢咽。
当然鸡肉炖的超级烂,也并不需要怎么嚼,就可以咽下去,但陈莫依然不温不火的慢慢等。
看着林彩妮吃的津津有味,陈莫自己也尝了尝:“嗯,很不错呢。”
“相公,我们共用一把汤勺?”林彩妮眨了眨眼睛。
“又不是没有公用过,在我们成亲前,你都不计较这个,现在计较做什么?”陈莫想当然的回应道。
“成亲以前,我没有把我用过的汤勺给你用……”林彩妮小声嘟囔一句。
“是我把我的给你用了。那时候,你都没有在意也不计较。所以我觉得,其实那时候,你心里应该是对我有意的,对不对?”陈莫油腔滑调。
“什么时候的事?”林彩妮苦苦追忆着。
“说不清楚了,反正有过。我只用我的筷子给你夹菜,给别人夹菜时,我都用公筷,你从来没有跟我计较,也不嫌弃……”陈莫微微勾唇,笑的不怀好意。
“我斗不过你,我承认我没你聪明,成了吧?你满意了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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