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明明是投资人投给了甲公司,而且刚进去的时候,也是忧心忡忡,害怕被骗的。但是进去之后,有返还,有奖励,有吃饭,有旅游,还有带你去参观公司投资的项目等非常合法的表演。
加上那些影集,代言人,还有很多人的口碑【当然是真真假假,半托半忽悠等等】。
这么卖力的表演,人,喜欢贪图便宜,想快速挣大钱的,一夜暴富的人,怎么可能不掉进满是金银,遍地是钱的洞穴和沼泽里面去呢?
幕后H手最后拿到的全部是干净的钱,那再转手,或者再投资,再融资,或者再进行这样的恶性循环的话,投资人怎么可能不亏得血本无归呢?
因为他们的钱,根本就没有去投资,实际是转走了。
然后高高兴兴地等着发财的他们,却在使用地下钱庄,高L贷,还有银行,大公司等的钱。
虽然投资人不需要承担借款,还款的责任,但是因为甲跟这些一大群一起合法,非法的进行了一次表演,所以甲最后不堪重负,倒下了。那只能卷走属于公司和部分属于投资人的钱。
那么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当然用在这里似乎不太合适】,但是没有比这个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了。
作为甲公司的固定资产,还有投资人的所谓投资全部要用来还债的。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是投资人在甲公司投资【是债Q人】,却是反而向地下钱庄,高L贷,还有银行,大公司等借钱,而成了债务人的道理。
但是除非是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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