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圣衣那一大片可难了!”常敏付了钱以后,和林逸一起往一家老北京涮羊肉的餐馆走去,顺手又把他的左边耳机塞到了自己耳朵里。
“我发觉啊,毛不易的歌听起来调调都很像,那种心怀悲悯的样子。他年纪也不大啊,怎么就不唱点情歌,快歌啊?”
林逸转过头去看着常敏,眨了眨眼睛,常敏还以为他要给出一个作为资深粉丝的答案,结果林逸又把头扭回去,:“我又不认识他,怎么知道?”
其实林逸也不是很喜欢这个词,他总觉得现在对于它的解读,通常带有些矫情和自私的意味。大抵是一些活在自己臆想世界里的人,读过一些书,稍稍有点思想,然后用精致的外在一包装,仿佛就成了一波众而带有居高临下优越感的人了。
他喜欢旅行,不上班的时候在家听听音乐,最近还考虑学习摄影和练练字,这些不过是因为他感兴趣而已。毕竟精算是他的工作,需要用到的是逻辑和数据,这不代表他闲暇时光也要钻在这些东西里。数字和文字以及画面还有旋律并不冲突,他一直很困惑,有很多人觉得他就该生不喜欢文字类的表述,并且应该是数字才诗文白痴,好像不偏科就显得太平庸似的。
比如他儿时的玩伴,多年的死党常敏。
感觉自己有义务关心一下兄弟的终身幸福,常敏一脸正色,甚至显得有些过于八卦和猥琐地心试探:“如果你不会追女生,可以问我的。你看你的兴趣爱好,不听情歌,不看女生喜欢的偶像剧,怎么哄她们开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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