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馆很有特色,名字叫不安之心小酒馆。老板是个高深莫测的人。在他的酒馆里,禁止大声喧哗。很适合我们三个在这里看看小册子,小声议论些事情。
我翻看了一会儿,看得头疼,就仍在一边。
看李小虎仍在看着小册子,不时还用笔记些东西。
大力也把册子扔在了一遍,闭目养神。
我问大力:“你也看不下去了。”
大力说:“我是看完了。”
我说:“鬼才信你。”
大力说:“你刚才在城主府提出反对意见的举动,违反了城主府纪律条例里的四条规定,分别是第二条,要尊重上级,第五条,不得当众提意见,第十二条,不得对城主府规定提反对意见,第七十四条,不得未经允许在会场发言。根据城主府纪律条例的规定,虽你是初犯,但系重大过错,对你的处罚虽然不至于是开除,但也最少是罚一年的俸禄。刚才那人会饶过你,当真是心肠好。”
我又一次感受到,我与大力在智力上的差距。
大力这样说完,李小虎也不看书了,他说:“我即使是一晚上不睡觉,也不看不到你现在这种程度。我还是不看了。明天的考试,反正我也不是垫底的。后面总有打手组的人。”
大力说:“这就对了。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话题又转到了面具男那里。
大力说他想到了面具男的一个可能性。大力分析面具男可能与城主府的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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