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用职权罪,周临波和沈东林被明元区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来两人被刑事拘留,7天后被批准逮捕。
在唐斌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中,叶开多次向时任明元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东林及周临波等人反映,因为唐斌的问题使公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公安机关能在侦办唐斌、汤庆刚的案件过程中,帮助自己挽回损失。
沈东林获知唐斌将于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消息后,便电话通知了叶开,叶开提出马上安排徐宁与唐斌就赔偿问题进行交谈。
沈东林遂将周临波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叶开。周临波按照沈东林的安排带徐宁至监视居住点唐斌的房间与唐斌交涉,并让负责看管的辅警离开房间,只留下徐宁与唐斌两人。
在二人交谈期间,周临波曾进入房间,督促唐斌尽快就损失问题与叶开达成协议。
明元区人民法院负责此案件审理的法官认为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沈东林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沈东林违反规定向叶开泄露办案秘密,安排叶开、徐宁等人至监视居住点会见唐斌、汤庆刚,并指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给予帮助,致使叶开等人利用公安机关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影响力对唐斌、汤庆刚施加压力,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信誉、执法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临波身为明元区公安分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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