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公司,2000万元也确实打到了天胜公司账上,因此,判定天胜公司需要还钱。
于是,天胜公司和海元县财政局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
天胜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海元县财政局融资任务的“工具人”,从未使用过2000万元贷款中的一分一毫。
海元县财政局赢了官司,天胜公司2500万元工程款便被法院冻结至今,无人前去执行。
多年前,赵天平是海元县风头正劲的民营企业家,他经营的天胜公司,是当年县里唯一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天胜公司发展好的那些年,赵天平与海元县财政局走得近。他在答应帮助县财政局贷款时,根本还不知道,这笔贷款,其实是在填补当地另一家民企海元鸿运公司留下的“窟窿”。
在市委书记接待上访户的时候,赵天平向张峰陈述了其中的原由,同时提供了多份署名“海元县财政局”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函”,其中载明,“该笔资金由我局使用,本金和利息由我局负责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赵天平所提供的这些“承诺函”“承诺书”内容显示,三年多来,海元县财政局多次以天胜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总金额在1.6亿元以上。
对于“民借官用”这种模式的风险,在被银行起诉前,赵天平从未有过担忧。互相“合作”过那么多次,此前的每一笔贷款,海元县财政局都按时偿还了,赵天平还认为“这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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