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武风盛行,尤其士人也加入了剑士的行列,文人以佩剑为风雅。有了佩剑就有剑击,有了剑击,就有输赢,为了确定输赢就有规则,有了规则就形成一些比赛,因此,朝堂之上与民间乡里逐渐约定成俗了一些剑赛。国家举办的称为武士比武,也称剑士比武,根据举办层次的不同,分为国赛、州赛、郡赛和县赛。国赛的获奖者根据名次分为金剑武士、银剑武士和铜剑武士,州赛的获奖者包括州赛金剑和州赛银剑,郡赛的获奖者称为郡赛银剑和郡赛铜剑,县赛的获奖者称为县赛铜剑。而民间和县乡组织的比赛称为武生比赛,一般获奖者成为黄巾/带武生、白巾/银带武生和青巾/带武生。武生比赛的年龄和实力都相差一个层次,常常成为武士比武的预选赛,或资格赛。两者的比赛规则也不同,武士比赛通常是三局五分制和一局五分制,而武生的比赛通常按官办和民办分一局三分制和一局一分制。
由于人们对剑士或武生比赛的热衷,后来使得江湖之上与庙堂之中都极大的关注。江湖上的关注,演变成江湖人士的武林论剑的参赛名额与武士比武的成绩挂钩。而朝廷的关注,最终改变了武官的选拔制度,即由南北朝之前的中正制、荐举制,演变成隋唐之后的科举制。同时还规定只有获得剑士名次的人才允许佩戴宝剑,并按比赛成绩配发对应颜色的剑穗,没有名次的人只允许佩戴班剑。同样只有获得武生名次的人才允许佩戴班剑,并按比赛成绩配发对应颜色的头巾,没有取得名次并且没有戴冠的少年,连班剑都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