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的啧啧称奇。
“我行走江湖二十多年,吃肉的和尚见了不少,但像你这么能吃的还是第一个。要不要再来点酒?”
“如此甚好!”
听到宋思的话汉子笑了笑,生性豁达的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一头野猪最少也在四百斤以上,去掉皮毛内脏之后,用火烤掉水分和油脂,差不多能剩下二百斤。
作为武夫他的饭量很大,但最多也就吃个二三十斤,剩下的可以做成肉干当成储备粮。
本以为这个白白净净的和尚就算再能吃有了三五斤就不错了,可谁能想到竟然把整头猪都给啃光了。
“阿弥陀佛,贫僧二十年来第一次吃肉,实在有点控制不住!”
宋思脸上满是歉意,但心里面却乐开了花了。
就在刚刚,他收到了那个劳什子“西行游戏系统”的提示,因为吞食了足够多蕴含灵气的血肉,修为成功踏入了淬体初期。
虽然只是修行路上的第一站,距离取经途中那些妖魔鬼怪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却代表着宋思改变命运的开始。
不管最终是不是去取经,他都不再是那个肉眼凡胎、手无缚鸡之力的唐三藏。
“我看小和尚既无内力在身,又不像是练家子。能够吃掉一百多斤妖怪的肉而没有被撑死,怕是天赋异禀了。”
汉子笑了笑,“洒家路经这平山县,恰好发现了妖怪的踪迹。都说出家人慈悲为怀,小和尚不如和我一起前往,也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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