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热门歌曲被这些歌手拿来大量翻唱,那原作者的收益就很可观了。
有时候,一首适合比赛的热门歌,一天就能为原作者带来几百甚至上千美金的收入,让原作者赚的盆满钵盈。
不过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极小,和中彩票头奖差不多。
目前在华语乐坛流行的金曲,几乎无一例外全是大俱乐部的顶尖歌手唱出来的参赛曲目。
这样的作品,版权都在俱乐部,是靠大俱乐部和顶尖歌手的强大推广力给推广流行的。
没有俱乐部背景的普通音乐人,很难把自己的原创作品推红。
而音乐人想要把作品快速变现,另外的一条途径,就是把作品卖给歌手俱乐部,和歌手俱乐部签作品的买断或者分成合约,让俱乐部去做推广。
在不知道系统有15%内容自动激活的隐藏条款前,江东流曾做过这样的春秋大梦,就是疯狂的搬运异世金曲,把歌批量卖给大俱乐部去赚买断费,这样他手头就宽裕了。
但现在有自动激活条款的限制,他就没法批量搬歌了。
否则,肯定资不抵贷。
他现在只能一首一首的去卖歌,精打细算做点小本生意。
听过钱大超的建议后,江东流试探着问起了俱乐部收歌的行情:“钱总,你觉得我这首《遇见》,要是卖给合适的俱乐部,大概能卖多少钱啊?”
“那要看你是签一次性买断协议还是签分成协议了。在咱们大长安地区,这种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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