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观点。
那4个手持贝斯线膛枪的家伙,都是贵族出身,也很热爱射击,枪法也比肖恩好,但论射速他们远远比不上肖恩,因为他们从未经受过专业的训练。
肖恩从军不仅经历过专业的训练,还在战场上经过生死考验的。
在排队枪毙的年代,射速往往比精度更加重要,因为用的是黑火药,战场上到处都是烟雾弥漫,你甚至都不知道你的敌人在哪里,只能尽可能地多开枪射击,保持密集的火力,以达到攒射增加杀伤的目的。
肖恩的手很稳,每一个动作都有条不紊,他不刻意地加快,也不会特意地放慢,期间他还特意清理下枪管内的火药残渣,这也是前装枪时代必不可少的射击程序。
过去战场上曾出现过在激烈地射击过后,因为枪管内残渣太多,士兵不得不用锤子砸推杆的情况。
20分钟内,肖恩射击了整整60次,论速度不比滑膛枪慢,这还是他努力保证精准射击的结果。他自信自己每发子弹,平均在9环以上,如果在战争中他拥有这一把步枪,20分钟内他可以干掉60个敌人。
射击次数第一,次数第二多的仅仅50次,所以不用报靶,肖恩夺得了第一。
但如果问前五名都有谁,当然是贝斯1830式线膛枪选手包揽了前五名,而且全都没有一次瞎火。
“这种线膛枪,帝国每一位军人都应该拥有一把。”接过肖恩手中的步枪,二皇子由衷地赞叹道。
“它可能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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