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所属的步兵师和军团其他单位分成几个小圈子,他们都戴着佩有铜饰的黑色三角帽,上身是红色的夏式凉制服,军官则是靛蓝色的,短燕尾服的样式,铜纽扣,花边的颜色和刺绣饰纹的不同则代表来自不同的团。
白色十字交叉斜肩带,如果是作战状态,腰部两侧臀部附近则挂着弹药盒、佩剑和刺刀,下身一律穿着白色亚麻长裤,军官穿马靴,士兵则扎着绑腿和穿着低帮军靴。
这个排队枪毙时代,军队的服饰流行艳丽的色彩,以便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明确敌我,连样式也向平民百姓参加正式宴会时所穿的靠拢,这是共同的审美观。
有的军官甚至会自己掏钱购买好的衣料,请手艺精湛的裁缝量身订做,他们无法改变军装的样式和颜色,就在衣料和配饰上花尽心思。
诗人歌颂伟大的骑士时代公开、正面、绅士般的对决,一切都要符合礼仪规范和审美情趣。
连野战火炮都已经投入战争多年,骑士作为一个权力阶层没落了,但骑兵则仍是战场最重要的,在大多数时候是最具决定性的力量。
“肖恩,这里!”
大鼻子加利-诺里斯远远地吆喝着。他是21步兵师的精锐掷弹兵,身材高大健壮,性格十分外向开朗,尤其是以拥有一个高耸的红鼻子而出名,如果不看身高和体型,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
肖恩以前跟他相互之间没打过交道,来到疗养院才变的熟悉起来。
“你好,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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