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擦了一把额头上不知是因为坐在没有空调的闷葫芦车里热出来的,还是被那三个年轻人唬出来的汗。
他跳下了车。
下车前,他随手脱掉了身上那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露出了纹在胸口的那只暗青色的,眼神十分狰狞犀利,顺着嘴角往下滴着鲜血的狼头。
结果是。
一阵对话后。
唐小英男人与那三个年轻人居然攀上了亲戚,你递一支烟给我,我敬一支烟给你的,聊得相见甚欢。
自诉被唐小英男人的车卷起的灰尘迷了眼的那个年轻人,甚至还极其热情地拉着她男人的胳膊道:“哥哥……俺们不晓得是你,早晓得是你的话,早就喊你停下来了,无论如何,哥哥,今天你也要和嫂嫂到俺们家里吃了晚饭再走。”
热情的不像话。
虽说,确实那三个年轻人中,有一个是唐小英的男人,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的亲戚,但是,她男人胸口的那个狼头毕竟也功不可没。
起码,它让三个年轻人有所忌惮,一时之间,摸不清唐小英男人的来路。
来路,有时很重要。
如果不是唐小英男人那只狼形纹身起了一定的劝退与喝止作用的话,谁会跟你论亲戚?
那么,结果就只有一条,先拿钱,才走人。
不过。
纹在马魁身上的刺青,现在多少有点外强中干了。
因为,他早已不再是十八九岁那个冲动精干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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